深圳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1400个 旨为打造生态宜居绿色之都

深圳商报

深圳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1400个、总建筑面积逾1.4亿平方米……近年来,深圳努力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发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也按下“快进键”。《2021中国城市绿色建筑发展竞争力指数报告》评出最具绿色建筑发展竞争力的10座城市,深圳拔得头筹。

深圳已成为国内绿色建筑建设规模、建设密度最大,以及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多个专项领域成为国家首批试点或示范城市

近年来,深圳一直以绿色理念引领品质城市建设,始终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定位要求,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在绿色建筑、无废城市、河道治理等领域探索出卓有成效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路径,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誉为“绿色先锋城市”。

深圳绿色建筑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打造了一批高星级、高品质绿色建筑标杆项目。截至目前,深圳累计有超过140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有18个项目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其中一等奖8个,占全国一等奖总数的16%。

在发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过程中,深圳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实际的绿色低碳之路,在多个专项领域成为国家首批或首个试点示范城市。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国家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试点城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

新建民用和工业建筑全面绿色化

从城市发展规划的长远目标到绿色建筑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深圳不断完善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力推动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早在2006年,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这也是全国第一部建筑节能法规,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开启了深圳建筑节能发展的新篇章。深圳在全国率先立法要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并率先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绿色之都。

近年来,深圳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形成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新建民用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全面绿色化的要求,首次将“碳达峰、碳中和”融入绿色建筑全生命期管控,对建筑绿色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切实提高百姓对绿色建筑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节能减排,多举措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为尽快实现全市碳达峰目标,根据深圳建筑领域的实际情况以及深圳地理气候特征,市住建局提出了“控源头、减存量、强技术、重监管、多举措”的实施路径,在确保建筑安全、舒适、健康、宜居的基础上,通过建筑全寿命期的节能管控,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的相关要求,推动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建设和运行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重点区域新建建筑中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率先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聚集区。

加快建立健全低能耗、超低能耗、正能效建筑等相应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开展项目试点示范。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全面覆盖至所有新建建筑,从新建建筑的源头上控制能耗和碳排放量。

同时,继续强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提升存量建筑的运行能效。

重点推广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降低建筑全寿命期“碳量”。研究建立建筑碳统计、碳审计、碳监测、碳公示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碳排放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精准定位重点碳排放建筑,针对性地开展建筑能耗诊断、提出节能运行管理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推动节能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