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合肥市种子基金发布暨成果专班首批项目签约及路演活动在合肥产投集团举行,现场发布了《合肥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作为国资背景基金,合肥市种子基金将以“原始创新、源头创新、集成创新”为主要投资标的,支持科研项目就地转化,支持科技团队就地创办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引导新兴产业集聚。
作为较天使基金更为早期的专项基金,种子基金更加突出“扶早”“扶小”,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初一公里”介入支持,专门扶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转化初期但未创设企业的科技团队,或运营时间不满一年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针对早期科创项目高成长、高风险等特点,合肥市种子基金采取直接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等灵活投资方式,在整个基金生命周期内允许出现最高不超过50%的亏损。种子基金持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最长不超过8年,可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回购及清算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科技团队回购股权按投资协议约定的退出条件和价格执行。
为鼓励和支持科技团队创业,合肥市种子基金设定了“含金量”很高的奖励机制。被投企业在种子基金投资之日起至6年内,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且累计实缴税金达到投资金额的两倍,科技团队可以原始出资金额回购种子基金所持的80%的股权,种子基金有权保留所持2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