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哈市把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作为第一要务,全力解决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年初以来,全市累计排查走访困难群众6.3万人次,临时救助1.0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73.11万元。
哈市民政局指导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在全面落实分类救助的基础上,将受疫情灾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对情况紧急需立即救助的,进行容缺办理,依据申请人诚信承诺,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方式,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为及时救助临时遇困人员,以解燃眉之急,针对其不同需求,哈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灵活快速的制度优势,采取“现金+物资+服务”等多种形式给予救助。针对因疫情封控陷入临时困境的外来人员,在通过提供住宿、饮食、衣物等方式落实临时救助的同时,还发放米、面、油、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和防疫用品“爱心包”,实施温情救助。
据了解,年初,哈市印发出台《哈尔滨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简化救助申请材料、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分类细化救助标准。其中,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灾型救助对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救助对象。明确救助申请材料,所有能够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信息,申请人确认后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限制,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向乡镇(街道)均可提出临时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