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4个行政区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厦门晚报

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再传佳讯——昨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生态文明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命名授牌,我市湖里区、集美区双双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至此,我市已有4个行政区获此荣誉,这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再上新台阶的最佳褒奖,也是对“高素质高颜值厦门”的完美诠释。

成绩来之不易,荣誉实至名归。湖里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发挥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勇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拓荒者”,加速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集美区聚焦建设“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城市副中心和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以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不断创新突破,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直以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这条路上,我市始终敢闯敢试、先试先行。2001年“中国(厦门)国际城市绿色环保博览会”吹响了建设绿色新文明的号角;2005年至2007年,厦门市委与中央编译局合作开展“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厦门的实践与经验”重大课题,总结推广厦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法;2015年,厦门岛外四个区全部获评国家生态区;2016年,厦门市成为福建省首个、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个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市;2017年、2018年,海沧区和思明区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9年,中国工程院发布报告显示,厦门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之首……

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厦门将坚持生态立市,以“六个坚定不移”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厦门,让“生态美”成为厦门的亮丽名片,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醉人的美”成为厦门的恒久骄傲,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多“厦门经验”。(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郑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