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1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申报企业请于9月25日前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股。
2021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分为设备投资补助专项和完工投产奖励专项。其中,设备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条件为:项目单位应为在泉州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项目建设地点在泉州市辖区范围内且列入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备案建设性质为非新建类,且纳入工业投资非新建类统计;2020年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不含税)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申报的设备需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完工投产奖励专项申报条件为:项目申报单位2020年度(以纳税所属期计)实际入库纳税额300万元(含)以上;项目于2020年投产,且项目完工投产当年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项目实际投资(含土建、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2021年申报省级技术改造设备补助可同时申报完工投产奖励。
申报采取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据了解,省级财政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记者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