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多举措激励褒奖志愿者 志愿服务进入法治化轨道

海西晨报

礼遇志愿者,厦门都有哪些政策?昨日,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赖朝晖接听市长专线,为市民解读厦门志愿服务激励褒奖政策。

最新数据显示,厦门现有注册志愿者超过86万,志愿团体6000多个,发布志愿项目超过8万个,56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117个公共场所志愿服务驿站常年开放、提供服务。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文明创建、社会治理、爱心帮扶和各类重大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应有贡献。2015年以来,全市获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19个,省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47个,宣传推选厦门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70个。

据介绍,厦门市激励褒奖志愿者出台政策有《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厦门市道德典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等。其中,《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于今年3月5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厦门志愿服务进入法治化轨道。

厦门志愿服务激励褒奖措施主要包括志愿者星级评定、颁发礼遇卡、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选先进典型,以及探索时间银行等,有效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制度化建设和常态化发展。其中,星级志愿者评定共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五个级别。目前,全市推报省级五星级志愿者28人,评定四星级志愿者38人、三星级志愿者101人。

记者了解到,厦门已颁发包括荣誉志愿者在内的道德典范礼遇卡,持卡对象为厦门市推荐获评的省级以上荣誉志愿者等。持卡人在本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时优先享受医疗服务,在本市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参观游览本市内国家3A级以上景区(点)等。

从2017年开始,厦门还每年为注册志愿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2021年,最高保障额度提升至469.6万元。(记者陈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