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 对企业电费支出给予补助

闽南日报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我市经济的拉动作用。近日,我市研究出台《漳州市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措施中特别提到,鼓励限上餐饮、零售企业延时经营到零点,达到一定条件的,对企业的电费支出给予补助。

据介绍,措施主要将对月度新增、年度新增、下转上纳统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漳州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当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和增幅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在漳州纳统的零售企业,增幅和当年度新增直营门店营业面积或投资额达到一定条件的,对其当年度新增直营门店给予补助;对生产型企业实行产销分离并纳入限上贸易业统计,当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重点商品促销和举办美食嘉年华、餐饮品鉴、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消费活动,对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活动主办方经费补助;支持各地立足本地特色创建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区管理机构或属地镇(街)给予经费补助。

根据措施,突出培育壮大限上贸易企业,月度新增、年度新增分别奖励12万元、6万元,与之前政策相比,奖励金额大幅提高。支持工业企业产销分离,根据当年度销售额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相比以往根据财政贡献进行奖励,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对限上批零住餐达标企业的奖励降低门槛,如:限上批发业奖励门槛从3亿元、5亿元、10亿元,调整为1亿元、3亿元、5亿元,限上零售业奖励门槛从1亿元、3亿元、5亿元,调整为3000万元、1亿元、3亿元,限上住宿餐饮业奖励门槛从3000万元、5000万元两档,调整为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三档,门槛下调后将惠及更多企业。(记者 李润 通讯员 曾焕强 郭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