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被市民和民警成功救助

石狮日报

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被市民和民警成功救助

8月22日,永宁边防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当日上午,群众周先生在永宁黄金海岸景区游玩时发现路边树下一只罕见的幼鸟一动不动,蜷缩成一团,眼睛半开半阖,无精打采。周先生找了个纸箱安置幼鸟,并把它送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民警立即对该幼鸟进行检查,发现该幼鸟喙部较短,鼻孔圆形,羽毛呈棕褐色,翅膀处等未见明显外伤,但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正常飞行。民警通过拍照查阅,初步判定这只小鸟为隼科当中的红隼,属于小型猛禽,以小型鸟类、鼠类和昆虫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了让鸟儿得到更专业的救治,民警第一时间联系石狮市自然资源局。8月22日下午,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到派出所确认这只鸟儿为一只幼年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遂将这只幼年红隼接走治疗,待其痊愈后会放归大自然,并对边防派出所民警和热心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记者张军璞通讯员陈炯楠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