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为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发放助学金

东南早报

8月18日下午,晋江市见义勇为协会、晋江市慈善总会举行2021年度见义勇为助学座谈会暨助学金颁发仪式,向17名考上大学或在读大学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发放助学金10.3万元,这是协会开展助学以来受助人数最多的一次。

17名大学生获助 历年来人数最多

助学仪式上,晋江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下称“工委会”)副主任、公安局政委苏家明,晋江市“工委会”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庄飞虎,晋江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陈永聪,晋江市慈善总会会长助理龚子猛等为助学对象(或家长代表)颁发助学金。

在晋江,针对考上大学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协会每年都会开展助学活动,直到其念完大学。陈永聪介绍,为更好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切实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和优抚关爱工作,今年协会经过调查摸底、认真研究,认定17名同学符合助学条件,这是历年来人数最多的一年。这次协会助学标准和往年一样,除1名研究生给予资助5000元,其他对象每人资助4000元。今年的助学活动继续获得晋江市慈善总会的支持,慈善总会对每人资助2000元。

保障勇士权益 提升英雄荣誉“附加值”

苏家明表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晋江开展见义勇为助学活动,是见义勇为优扶关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见义勇为人员的英勇行为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正义,震慑了犯罪,理应得到保护和尊重。多年来,晋江一直努力全方位维护和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致力提升荣誉的“附加值”,出台了许多优抚优待举措,真正让晋江全市见义勇为人员“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

见义勇为人员凭着善良、勇敢和正义的初心,做出凡人义举,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令人感动。同时,也希望勇士们继续扬正气、树新风,继续做义事、行善举,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让见义勇为行为蔚然成风,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性、主动性。

协会领导勉励同学们要以父辈的品格和魅力为骄傲,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文明高尚的人;要志存高远,有远大的志向和梦想,努力成为生活的强者,为自己争光,为父母争光;要勤奋学习,把社会的关爱和期盼化为学习的动力,多读书,读好书,以书养德,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要心怀感恩,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所创造的条件,努力学习,练就本领,回报社会。

努力向父辈们学习 练就本领回报社会

在现场,获颁助学金的杨同学说,长期以来,晋江市见义勇为协会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给予了积极的帮助和支持,他们感怀在心。在接下来的大学学习生活中,她将努力做一名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学生,积极向父亲学习,在日常中持续传承弘扬见义勇为大爱精神,乐于助人,对遇到困难的人员给予温暖和关怀。同时,她将努力学习,学成之后积极投身社会,不辜负期望,以实际行动回报这份“大爱”。

“我们所有受资助的大学生都怀着感恩的心,向见义勇为的父辈学习,把见义勇为精神传承下来,把见义勇为精神融入平常的生活学习当中,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努力学习,做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大学生。”另一名助学对象郑同学说。

受助同学父辈事迹

●2002年10月28日上午9时许,杨小华在晋江第10路公交车上勇斗抢劫犯。

●2017年8月10日凌晨,王跃辉英勇下井,将一名坠井沉入水中的中年妇女陈某救出水面。

●2006年10月27日15时许,蔡志远在晋江梅岭追击制服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

●2014年11月25日,刘方文不顾个人安危,成功将被困民房火场的住户黄某救出。

●1999年12月25日17时,陈梅芬在池店农村信用社新店分社急中生智制止了一起抢劫未遂案。

●1996年7月18日上午10时许,林青锋在晋江追赶并抓获抢钱歹徒。

●2016年5月17日15时许,在晋江龙湖镇龙埔村,施漂亮不顾安危,将落水的施某救到岸边。

●1998年9月26日2点许,张孚育与其他船员在海上抢救遇险“闽龙渔0277号”14名落水渔民。

●2017年1月6日16时许,在晋江陈埭镇乌边港附近,吴火闯跳入海里救起李某。

●2018年5月5日,在晋江英林镇户厝垵村澳口海上,杨克庆救起不慎被海浪卷进海里溺水的小学生。

●1999年12月16日凌晨4时许,郑志桂在安海镇英勇搏斗窃贼。

●2014年3月7日凌晨,钟阿美为救受伤倒地的代某被车撞倒,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2001年1月17日3时,陈清谅与其他船员奋力营救海上遇难“浙瓯油17号”6名船员。

●2014年10月1日上午11时许,张顽义与吴聪敏、孙启飞在围头湾合力救起被困游客。

●2008年1月3日23时,李荣议与周辉煌、黄龙钦在安海东鲤与3名犯罪嫌疑人搏斗,成功制止一起抢劫案。

●2010年1月2日凌晨,付兴超与叶子良、何铭铼在灵源大布林巡逻工作中制止一名持刀伤人精神病患者。(早报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洪凯翔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