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共建”不到一个小时解决一起打架纠纷案件

闽南日报

“韩庭长吗?我是龙山派出所小林。我们这边有一起打架纠纷,因为双方当事人对赔付问题有争议,法庭能否派一名法官协助调解,一次性为他们解决纠纷。”

“好的,我们马上过去!”8月5日上午,南靖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庭长韩佳福接到龙山派出所的电话,邀请法庭协助调解一起打架纠纷。

在派出所,韩庭长与民警一边耐心对双方进行劝导,稳定情绪,避免矛盾激化,一边就双方打架事情展开说理、说法,对赔偿标准进行释明,希望双方正视矛盾、勇于承担责任,经过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并保证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从接到调解诉求到化解矛盾,不到一个小时。这是今年7月份以来,龙山法庭党支部与龙山派出所党支部签订“庭所共建”后,诉前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又一典型案例。

“以往辖区内涉及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等纠纷,调解时涉及具体赔偿标准,双方争执不下,有时派出所民警会因不太熟悉而让老百姓产生‘推脱’的误解。同样,‘找人难’一直是影响提高我们法庭办案效率的痛点,但如今,随着‘庭所共建’机制落地,解决这样的事情不再是难题。”韩佳福说。

“庭所共建”不仅明确了第一时间诉前协助化解案件纠纷,建立解纷网络外,还包含纠纷研判、信息共享双同步,以及党建交流、调解培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长处。

(记者 魏明东 吴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