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驾驶私家车上路练习 触犯法律底线!

闽南日报

考过驾照的朋友都知道,通过科目一、科目二考试之后,紧接着就是科目三的路考。为了应对路考,部分学员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私家车上路练,殊不知,这样练车是违法的,属于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期,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警情,在辖区东外环路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执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经了解得知,某驾校学员张某因临科目三考试,借用朋友私家车在夜间到车流量少的路段进行练,在左转弯掉头的过程中,遇行人过路,却误将油门当刹车,造成两人受伤、一人轻微伤的事故发生。

东山交警通过调查取证,对这起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张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并行政拘留12日。

交警提示:不管驾考学员处于学车的哪一个阶段,只要没有取得驾驶证,开私家车上路练车就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广大学员要在教练陪同下使用教练车练,要严格遵守教练安排的训练时间,合理合法地在固定地点练,切勿因自己着急练车,又有一定的条件便利,而抱着侥幸心理使用其他车辆练,触犯法律底线。(记者 罗晓晖 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