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为什么有些厂家生产的药,如部分国家谈判药品,在上海或广州等地的医院买得到,在我市医疗机构购买不到呢?
市医保局答复:患者在我市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出现医院无药或缺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各医疗机构院内用药基本用药目录不完全一致,各医疗机构的院内基本用药目录均由医院内部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自身医疗机构用药特点制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并依据院内基本用药目录进行采购和使用。二是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在各省挂网销售情况不完全一致,目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主要在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采购工作,部分企业生产的药品因未在我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销售,医疗机构无法通过平台进行采购,主要通过备案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三是目前纳入国家谈判药品有221种,覆盖疾病治疗领域较广,医疗机构根据服务范围、特点及本地区疾病流行等情况,合理选择采购和配备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并未配齐全部国家谈判药品品种。
(记者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