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将穿山甲放归山林
6月21日凌晨三点,四名群众驾车经过浦城县莲塘九秋时,在公路边发现一只穿山甲被困涵洞,立即向110报警。
当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将在水沟涵洞中的穿山甲救出,移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技术中心。
经检查鉴定,该穿山甲为中华穿山甲,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体长60厘米、重量2.5千克,无受伤、活力强、健康正常,符合野外放生条件。当天下午,浦城县林业局联合县检察院、森林分局、公安局莲塘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山林深处进行了野外放生,让其回归自然。
(汤文娟 蒋炳洪 朱维毅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