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忠:华侨28位子女的“义务监护人”

海西晨报

集美区杏林街道有一位八旬老人,他不仅有1个儿子,还是28名印尼华侨子女的“爸爸”。父亲节前夕,记者前往郑文忠家,探寻他的特别“父爱”。

郑文忠今年84岁,和老伴住在小区第20层楼。因为腿脚不便,他现在很少出门。郑文忠坐在轮椅上翻开影集,思绪飘回了80多年前的印尼。

“1937年11月16日,我生于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我妈被日本飞机炸死了,那时我还小,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郑文忠跟着父亲一起辗转于几个地方,靠做米粉、豆腐或者面包维持生计。郑文忠13岁时,父亲去世了,他变得无依无靠。

1955年7月,郑文忠回到祖国,来到家乡福清。1956年,他到集美中学读书,1958年参加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分工会主席,1997年退休。

1998年,许多印尼华侨希望子女能回到祖国读书。郑文忠觉得这是自己回报祖国、回报他人的宝贵机会,于是当起了这些华侨子女的“义务监护人”。这一当就是13年,先后有28名印尼华侨子女成为他的监护对象。郑文忠把这些孩子看成是自己的孩子,管他们的“吃喝拉撒睡”,给了他们别样的“父爱”。

“这28个孩子先把他们的基本资料发给我,再由我帮他们办理入学手续。”郑文忠翻开两本厚厚的影集,这里面是他和孩子们珍贵的照片,每张照片背后都有一段温馨的记忆。他指着影集中的一张照片介绍道:“这是一对姐妹,一个考上了北京大学,一个考上了清华大学。我还去北京参加了她们的毕业典礼。”言语间,郑文忠充满自豪。

“这些孩子长大后给我写了不少信,有的孩子工作了,有的毕业后去菲律宾深造。我很小就失去了父母,没有家,现在不仅有了自己的家,还有这些孩子记挂着我。”郑文忠说,他觉得很安慰。(记者唐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