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再免除3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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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新媒体了解,通知指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日常征信良好确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切实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快第六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投放,并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企业倾斜,贴息标准按贷款金额的1%按月预拨。

督促银行机构单列并严格执行普惠小微贷款信贷计划,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倾斜信贷资源,力争2022年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上年进一步下降。对依法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

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对转贷部分金额给予发行人0.5%贴息补助。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指出,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