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本文转自:开封日报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
及时报案是保险赔付的关键
本报讯近日,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于2022年3月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2022年5月3日,该公司王先生工作中被重物砸到了胸部,导致其肋骨粉碎性骨折,该公司立即电话报案。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理赔员第一时间协助该公司准备理赔所需资料。2022年6月13日,案件赔付王先生医疗费25238.42元,并指导其进行了伤残鉴定。经鉴定,王先生伤残等级为十级,保险公司赔付了伤残补偿金10万元,为其提供了坚实医疗保障。
据了解,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示,保险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如实告知事故发生过程,以便于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