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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镇(街)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市镇(街)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全覆盖,镇(街)所属村(居)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覆盖率达95%以上,村(居)“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达80%以上;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得到极大改善,镇(街)本级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或在综合性体育运动场所中配建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涵盖老年人群;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镇(街)辖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巩固在70%左右,每万名老年人拥有100名体育健身辅导员。
在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上,我市将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统筹规划和配置镇(街)老年人公共体育设施,把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融入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中心和站点、乡村振兴规划、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建设规划。
《意见》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建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旧办公楼、仓库、学校、礼堂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2023年底前各区试点建成1-2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