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孩坠落排风管身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家属担责70%,物业担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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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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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近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岁女孩坠入排风管身亡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了双方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判决女孩的父母承担70%的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承担30%的次要赔偿责任。

事发排风管

2022年8月4日18时许,萱萱(小名)和两个小朋友在柏瑞公园一号小区4幢房屋顶楼玩耍时,爬上该顶楼的排风管,因排风管玻纤板破碎,导致萱萱从排风管坠落,不幸身亡。封面新闻曾以《7岁小女孩在顶楼玩耍 疑似踩烂强排风口管道坠落身亡》为题进行了报道。

事后,萱萱的父母与小区物业就责任划分协商不成,便提起诉讼向物业索赔97.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萱萱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其外出期间,监护人应充分履行监护责任,但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忠信物业内江分公司虽然在排风管旁墙面张贴有“危险·禁止攀爬”字样标语,但采取张贴标语不足以排除安全隐患,其没有采取安装铁丝网、护栏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将通风管与其他公共区域隔离,消除安全隐患,也没有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放任危险性存在,管理上存在过错,该过错行为与萱萱坠亡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2022年12月12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在酌情认定萱萱父母、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后,一审判决物业公司除已支付的2.8万元丧葬费外,还应赔偿萱萱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24.4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诉。封面新闻以《四川内江7岁女孩高楼坠亡案宣判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服已经上诉》为题作了报道。

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未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就一审法院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正确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忠信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堆放在排风管旁的瓷砖等杂物,也没有在排风管周围安装阻止人员接近的防护措施,对排风管疏于管理,导致排风管存在安全隐患。萱萱借助堆放的瓷砖爬上排风管发生此次事故,忠信物业公司对此负有责任。同时,萱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充分履行监护责任,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但本案中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对萱萱及其小伙伴外出玩耍的情况毫不知情,缺乏对萱萱的安全教育以及管理,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过错,应减轻忠信物业公司的责任。

因此,2023年3月28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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