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儿媳闹离婚,公婆起诉儿媳索要15万“带孙费”:“不是真想要,希望两人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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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儿子儿媳在外打工多年,家住四川盐边县的老马夫妇帮忙带孙儿。因儿子儿媳闹离婚,儿媳回娘家后再也没给过家里钱,于是老马夫妇起诉索要最近三年的“带孙费”。因袒护儿子,老马夫妇放弃对儿子的起诉,将儿媳小芳(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一半“带孙费”15万余元。

面对公婆的起诉,小芳感到十分委屈。她说,自己生下两个儿子,为了养家一直在外打工,不时往家里寄抚养费,每次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之所以闹离婚是因为丈夫对她家暴,还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对她和孩子不管不顾,不求上进,伤透了她的心。

盐边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马夫妇代儿子儿媳抚养子女,是长辈出于关爱提供的帮助,不能取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老马夫妇有权要求儿子儿媳支付照管孙子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法院一审判决,小芳承担一半费用,支付老马夫妇1.4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老马夫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攀枝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庭审现场

现实:

小两口在外务工,爷爷奶奶帮忙带娃

今年34岁的小芳,家住四川盐边县的一个小山村。2011年,经他人介绍,她与小4岁的马某某相识,两人认识十余天后便结了婚。婚前,马某某与他人还生育有一个女儿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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