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微信删掉,电话也给他拉黑……”在天台县三合镇的一家杂货店铺中,天台县公安局三合派出所民警徐海峰强制要求店老板王阿姨当面拉黑对方的微信和电话号码,且再三提醒不要再跟对方联系了。
近日
王阿姨接到一个电话
【资料图】
对方自称是“某消防队的采购员”
需要采购大量的生活物资
接完电话后
王阿姨感到非常欣喜
觉得接到了一个大单子
就主动添加了对方的微信
随后“采购员”发送了一份
以“消防救援队”名义的
“红头文件”采购单
就在王阿姨清算完账单之后,对方又表示他们还需要采购一批水和自热米饭,并表示他们知道有一家专门生产的公司,向王阿姨表示可以在这家公司批发物资。为避免王阿姨困惑,“采购员”提前表示之前都是直接在他们那里采购的,但是因为一点事情闹了矛盾,所以不好出面,并将对方的微信推给王阿姨。王阿姨也没有多虑,便与对方开始联系,确定好订单后,对方便要求王阿姨尽快向指定卡号先行汇款26000元,不然他们的货出不来。就这样,一头催货,一头催款,王阿姨想着就赶紧去银行转账了。
办理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意识到王阿姨可能正在被诈骗,于是联系三合派出所。接警后,民警徐海峰和林高志火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王阿姨还在和“采购员”电话联系中,直接让王阿姨挂掉电话,并告知对方是骗子,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在一番沟通劝解下,徐海峰查看了王阿姨手机里的聊天记录以及图片,与本地消防队确认后,证实该“采购员”确实是假冒人员,并再三向阿姨确认没有向对方进行任何转账等行为后,要求把对方的联系方式都拉黑。
警方提醒:
单位采购物资会履行严格的书面程序,不会轻易与个体商户合作,更不会要求对方先行汇款和垫付资金,在此特别提醒广大中小企业、工商个体户经营者,如碰到此类情况要谨慎甄别核实,切勿轻信任何不见面又没有第三方保证的交易。如无法辨别真伪时,请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并第一时间拨打11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