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适用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向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资料图)
立案材料:1、申请执行书;2、该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3、身份证明
执行行为违法: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者改正,不成立,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期限:6个月
强制措施期限:1、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2、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3、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执行费用: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后交纳,申请人无须预交
强制执行程序: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执行通知:3日内
管辖异议: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不服裁定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及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逾期执行救济: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对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15日内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30日内审查完毕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书面异议,15日内审查自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15收到起诉状15内决定是否立案
暂缓执行:暂缓执行的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报告义务;2、拘传;3、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金融资产;4、扣留、提取收入;5、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6、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7、搜查令;8、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9、其它执行措施
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执行和解:执行中,当事人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录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回转: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按照新的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