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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扬市监 记者 顾潇)为迎合部分消费者 " 多拉快跑 " 或 " 省电 " 的目的,部分电动三轮车厂家和销售商违规改变电机功率。近日,扬州的于先生驾驶这样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查扣了车辆。于先生讨说法未果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进而挖出了一桩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案件,销售商被罚款 11 万余元。
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发现了猫腻。原来,电动三轮车必须通过国家 3C 强制认证,符合标准才准销售。但一些商家为多赚钱,违规改变电机功率,迎合部分消费者 " 多拉快跑 " 或 " 省电 " 的目的。如此一来,车辆动力和负载不配套,就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经查,该商家销售的 27 辆电动三轮车均为原厂原品,经销商没有做改动,属于出厂自带的 " 胎里病 "。
执法人员强调,经销商进货时有义务核对商品真实信息,销售不合格车辆已涉嫌违法,最终经销商被罚 11 万余元。记者了解到,去年至今,仪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封、扣押不合格电三轮 117 辆,立案 8 起,大部分已办结。目前,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向涉案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协查通告,力求掐断不合格电动三轮车的源头。(通讯员供图)
(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