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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长江日报
今晨,圆明园管理处发布通报称,攀爬圆明园遗址文物的游客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管理处也已将涉事人员列入不受欢迎名单,禁止进入圆明园游览。此外,经评估,相关文物未受到损害。
3月9日,一则有游客在圆明园遗址攀爬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纷纷愤怒指责这种不文明游园行为。
视频画面显示,多名男子跨越围栏,进入圆明园大水法遗址内部,而旁边就树立着“请勿入内”的提示牌。其中一人攀爬到几米高的石柱残骸顶部,盘腿坐下,让同伴拍照,同行的其他人则站在下面哄笑。工作人员发现后,对其进行阻止和教育。
3月10日,@平安北京海淀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报道的“有游客在圆明园攀爬遗址”情况,海淀警方经工作,已将申某某等涉案人员查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北京日报注意到,2021年9月8日,李某(男,39岁)在圆明园遗址公园违规进入远瀛观遗址踩踏、拍照,随后被海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游客要文明旅游,对于不遵守游园秩序,损坏文物古迹的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商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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