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长江网
长江网评论员 李建华
3月7日,江苏南京一酒店在相关单位举办48人会议后,倒掉了43瓶已经开封的矿泉水,且未在醒目处张贴反浪费标语,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希望以这个案例为起点,对于反浪费的工作要全面启动起来,加大宣传的力度。”
(资料图)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对于这一处罚,有不少人质疑是小题大作,客人没喝完没带走,该酒店受罚很冤枉。
其实,该酒店受罚一点不冤枉,监管部门执法更不是小题大作。
我国2021年4月29日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酒店作为管理者,有对浪费行为提示提醒的行为义务。其中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
该事件中,酒店虽然不是浪费行为实施的主体,但有提醒会议承办方节约资源反对铺张浪费的义务,而不是放任消费者的浪费行为。该酒店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志被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不过有人会说,不就是43瓶水,不就是没张贴反浪费标志,犯得着吗?
确实,单从浪费43瓶水来看,是算不了什么。然而,在本事件中,48个与会者就有43人扔掉没喝完的矿泉水,浪费现象之严重可见一斑。
瓶装水浪费积少成多的状况更是触目惊心,尤其是在我国的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很严峻,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五分之一的大背景下。有调查显示,在会议场合中,全国每年浪费的瓶装水保守估计在千万瓶以上。
况且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来看,也不是小题大作,而是从小节出发做到有大作为。
一项法规制定了,如果相关责任主体不予履行,执法部门也视而不见,法律就形同虚设。就反食品浪费来看,不少网友注意到,酒店是浪费的重灾区,会议或宴会等场合中的水和食物浪费现象依然非常严重。
节约资源人人有责,无论光盘行动还是光瓶行动,都是减少浪费的应有之义,而酒店作为水和食物消费的重要场所,责任非同小可。如果仅仅停留于口头倡导,而不见诸于行政执法,酒店乃至整个社会节约资源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在本案中,南京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无疑具有全国性的警示意义。这一处罚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树立节约资源,避免铺张浪费的环保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消费方式。同时,也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也上了生动一课,唤醒人们的节约意识。
【编辑: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