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看点丨广西一男子考证期间借车载友出行!还是醉驾……

广西交警微发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1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在执勤期间,查处一起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被依法处理。

当天上午8时17分许,一辆车号牌为川G67J**的小汽车沿北海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北京路实施左转弯,正值绿灯,该车却没有通行,反而在红灯亮起后进入左转弯待转区,行迹十分可疑。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在交谈中发现驾驶人崔某神情恍惚、言语闪烁,且车内有浓烈酒味,怀疑其有饮酒嫌疑,遂示意崔某下车到岗亭接受检查,车由民警驶离现场。经查,驾驶人崔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崔某当天借来了车,于凌晨五点多外出与朋友一起喝酒,直至六点多结束。随后,崔某开车将朋友送回家,返回居住地途经北海大道北京路口时被交警查获。据了解,崔某目前正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民警依法将崔某送至医院抽血进行酒精浓度检测,并对崔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决定,同时崔某将面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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