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2023年拆迁不给补偿款怎么办?3招帮你拿到钱!

楹庭行政诉讼专业律师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只有当拆迁户拿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款,或者住进了自己选的安置房,心里的石头才算落地,政府的征收补偿工作才算真正结束。但有时候事情并不能一直如愿,我们遇到过很多当事人,他们的房子被拆了,但迟迟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最终选择委托专注拆迁补偿10多年的北京楹庭,才拿到想要的补偿。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老百姓自己合法的房屋被拆了,总得有个说法。2023年房屋征收或拆迁如果遇到不给补偿款怎么办?接下来北京楹庭律师介绍三招帮你拿回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北京拆迁律师##拆迁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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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确定自己的房屋或土地来源是合法的,有相关证件或手续齐全

征地拆迁一定要给予被拆迁人,也就是拆迁户公平合理的补偿,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合法的建筑才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在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会上门查验土地及房屋的建筑情况,也就是很多人所说的“量房”。为的是确认房屋的面积、区位、结构等相关内容,补偿款的多少也跟这些因素有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如果政府发布了拆迁公告,确定了征收的范围后,新盖的、扩建的,改建的房屋,或者改变了用途,以及超出规定面积的建筑,拆迁补偿的时候是不能算在内的,这部分是得不到相关补偿的。

拆迁户要想获得合理的补偿,首先不能违反相关的规定,建筑不能是违建。那么是不是房子没有相关证件或者手续不齐,就是违建呢?不是的。我国的《城乡规划法》是在2008年开始实施的,规定了建房需要合法的手续,但是,如果没有审批手续,没有房产证作为认定违章建筑的唯一标准是既不负责任,也不尊重历史的做法。

有很多地方到现在都没有进行房屋登记。甚至,至今很多部门组织不清,机构不健全,行政不作为,导致了很多房子至今都没有房产证。那么,如果不追究具体形成原因的话,就直接认定是违建,那样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或房屋就是合规合法的建筑。如果现在还没有相关证件或手续的拆迁户要抓紧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二招:相关部门发出了拆迁通知,拆迁款迟迟不发放怎么办?

在征收拆迁过程当中,拆迁户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行政机关发出了拆迁的通知、告知,但是就补偿问题迟迟没有履行,没有及时给予补偿。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

征收补偿不论是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还是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补偿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如果征收决定作出之后,评估作出之后,迟迟没有作出补偿决定的,可以要求主管部门作出补偿。

政府征收拆迁房屋的,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拖欠补偿款不给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拖延给予补偿金的利息等赔偿额,或者要求支付征收补偿款。

如果已经签署补偿协议,但是在补偿款未到账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搬离房屋。法律有明文规定,拆迁的补偿原则是“先补偿,后搬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招:土地或建筑合法的情况下,请律师介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如果官司打赢了,对方不履行怎么办?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要求,切勿超过申请期限。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因此,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当事[gf]2f08[/gf]如发现[gf]2f8f[/gf]政机关存在上述[gf]2f8f[/gf]为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要求[gf]2f8f[/gf]政机关履[gf]2f8f[/gf]。如果对方不执行,还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对下级机关履行安置补偿义务进行监督。

《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机关履行义务的要求能够有效通过法律约束行政机关的行为,给予被征收人充分的法律保障,通过法律手段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损失和权益。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而无法得到补偿,可以通过上述方法进行主张,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拆迁补偿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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