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人人都卷的时代,有哪个打工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有加过班?加班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加班不给加班费。经常有小伙伴向王律师吐槽,公司没人性啊,要求大家天天加班,可是真到发工资的时候却说因为没有走公司加班的审批流程,领导没批准加班,不给发加班费。那么问题来了,没提交加班申请单,加班等于白干活吗?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王律师认为需要先解决以下几个小问题:
1、公司有没有加班管理制度?
(相关资料图)
有的公司虽然口头上说加班需要审批,但实际上根本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加班与否都是看领导。但是对于大部分正规公司来说,公司在《员工手册》里都会对加班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例如:员工加班需要提交加班审批单,只有通过公司审批流程的,才认定为加班。如果员工知晓该《员工手册》的内容并签字确认收到了,那么公司即具有合法的加班管理制度,公司要求员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加班审批并无不当。
2、公司的考勤制度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标准工时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超出的就算加班。一般情况下,公司跟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条款,关于工作时间一般约定为一周5天,每天8小时,也就是按照标准工时进行工作。当然了,一些特殊行业的工作时间可没法这么算。例如有的工种需要两班倒且不存在双休日,那么员工一天的工作时间就是12个小时,这样的话劳动者几乎天天都在加班。
3、主张加班,谁来举证?
一个劳动争议案件能否胜诉,关键看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被管理的一方,因此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例如薪酬、考勤、开除等内容都应该由用人单位举证。
说回加班,劳动者主张存在加班,应当就加班的事实举证。一般来说证明加班的证据是指考勤记录、工作记录或者聊天记录等。
这时候有人就问了,考勤在公司手上,公司肯定知道我是加班了的,为什么要我先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最新)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知,劳动者主张存在加班是一定需要有基本证据的。
如果你手上的考勤记录不全,没关系,只要提供部分考勤记录,那么公司如果主张不存在考勤的话,这时候举证责任就抛回给了公司。如果你手上没有考勤记录,那么你需要证明公司存在打卡机或者有打卡软件进行打卡,你的考勤记录都是掌握在公司的手上,也就是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
现在我们回到文章开头,加班没审批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情况一:公司有明确的考勤制度、加班审批制度,员工知晓并确认以上制度,员工加班没有没有提交审批。那么,如果员工提交的考勤记录或者工作记录并没有显示员工存在加班的话,公司是不用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二:公司有明确的考勤制度、加班审批制度,员工知晓并确认以上制度,员工加班没有没有提交审批。如果员工提交的考勤记录或者工作记录能够显示员工的工作时长大于标准工时的,也就是说员工能够证明其存在加班事实的,那么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应该都大概清楚要求加班工资的一些前提条件以及步骤了。王律师在实践办案中经常能看到有的员工在仲裁请求中要求十几万元的加班费,可是再一看加班的证据,没有或者只有几张无关的截图。如果劳动者以为只要数字写得多就能要到加班费,那么最后的结果可能会让你大失所望。
最后王律师再提醒一下,加班分为工作日、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同时间的加班费计算可不同。具体可以看王律师的这篇文章《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2倍?3倍?4倍?》,相信你看完也会有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