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郭丽(化名)再次发帖对儿子小晨的死亡提出质疑,她认为学校连续的疏忽导致小晨发病后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2020年11月5日,8岁的小晨在课堂上多次举手示意身体不舒服,但未得到及时处置。直到下课放学在楼梯间倒地,送医后诊断为脑干出血,救治280多天后死亡。
一审中,校方辩称小晨的几次举手是小孩子挠头动作;老师询问他“快放学了,能否坚持一下,他点头表示可以”;老师并非专业医护人员,无法判断他会突发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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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可这种解释。课堂上不需要老师专业地判断孩子的病有多重,只需要你正常关注,积极处理。”郭丽说,遗憾的是学校被判定担责20%,赔偿2万元之后,校园内恢复如常,这起意外事件未对校园管理带来什么变化。
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校方三位校长、副校长,均未获得回应。
一审判决书中郭丽一方陈述称,2020年11月5日上午第三节课,小晨满头大汗俯趴在桌上,多次举手向老师示意,直到第5次举手被班主任老师关注到,但老师未联系医务人员或家长,让小晨忍到课程结束。下课后,班主任把哭泣的小晨往楼下送,从监控明显可看出小孩走路不稳,在楼道拐角处重重摔倒,当场昏迷。此时,距离小晨第一次举手求救过去了36分钟。
事发后,小晨的父亲在校门等候时,听到同学提到“小晨摔倒昏迷快死了”,冲到现场拨打120并采取了急救措施。小晨被送医后救治280天后,于2021年8月出院,出院时处于神志昏迷状态。
2022年2月18日,郭瑞晨因呼吸心跳骤停死亡。司法鉴定显示,小晨符合2020年11月05脑干出血导致特重型颅脑损害,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引起呼吸心跳骤停。
小晨父母认为,班主任忽视孩子的多次求助,孩子倒地后班主任及赶来的校领导未及时采取对应救助措施,延误了救治时间,应对小晨死亡负全部负责。
校方辩称,小晨的手部动作并不是举手报告,而是孩子们常见的摸头等小动作,未有不舒服的表现;老师询问他哪里不舒服,快放学了能否坚持一下,郭瑞晨点头表示可以,此时并无明显异常。老师并非专业医护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在郭瑞晨神智清醒、能正常对话时,老师根本无法判断郭瑞晨会突发如此严重的疾病。
校方称,小晨入院体表检查中未发现外伤和其他异常,出事后校领导、老师们及时通知家长、照顾小晨、陪同就医和转院,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校方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郭丽介绍,小晨住院治疗9个多月,夫妻俩除了照顾孩子,多次前往学校寻找监控材料。
“最初我们不知道孩子遭遇了什么,是听他班上同学说他刚上课就不舒服,后来在楼道摔倒了。就想看看这期间到底是什么过程。”郭丽说,他们拿到了教室里的监控,但楼梯间的监控校方称“没拍到”。
郭丽提供的教室监控中,小晨坐在门口第二列第二排。上课不久,小晨分别用左手和右手作出举手动作,同时扭动脑袋将目光看向老师。老师在教室前方和左右两侧走道上走动,未对举手作出回应。最后一次举手后,老师走到小晨的前一排与他进行交流,小晨缓慢点了几次头,之后将双臂放在桌上,附身趴在胳膊上,老师继续在教室走动、上课。
下课后,小晨背着书包抱着外套和同学一起离开教室,在走廊上露出痛苦和哭泣表情。之后老师走过来,搀着小晨一侧胳膊下楼,小晨出现腿脚发软、踩踏楼梯无力的状态。视频可以看到,在楼梯间拐弯处,有学生突然受惊吓跑开。之后,小晨的父亲从楼梯进入画面。但画面未拍到拐角处的情况。
法庭上出具的司法鉴定认为,脑干出血发病后如果及时就诊可改善,不当处置则会放任甚至促进病情进展,使当事人接受医疗干预的获益减少。福建省立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出庭陈述称,影像学没有发现小晨有明显外伤;神经元能多一分钟多一秒钟的抢救时间,都能挽救大量的脑组织、阻止损害继续扩大,脑部的损害治疗都是争分夺秒。
2021年3月,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曾出具书面调查结论称,未发现老师有故意无视、拉扯小晨的行为,学校在第一时间已采取处置措施,未发现失职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校方在小晨发病后,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存在过错;结合小晨的发病原理、病情发展的程度,校方承担20%责任较为适宜,需赔偿2万元。
郭丽提供了其他学生的录音以及他们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有学生提到“他跟老师说他走不动了”、“他摔到后脑”、“从楼梯跌下来”、“他当时吐白沫了”。郭丽认为,小晨在楼梯拐角处摔倒,可能加重了病情发展。
一审法院认为,证人陈述从影像学资料未发现小晨有明显外伤;监控画面未拍到郭瑞陈倒地过程,郭丽认为因校方原因造成郭瑞晨摔伤的指控,无证据支持。
郭丽称不认可校方在法庭上的解释。“课堂上不需要老师有专业医护知识去判断孩子是不是严重发病,看到孩子生病不舒服,只要稍微尽责任去询问、联系家长或者医院,悲剧就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