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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工网
绘画/刘琪 文字/陈婉扬
劳动者请事假,如何休、休多久等问题,目前在我国立法中尚无具体规则,由此引发的争议时有发生。在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判决指出,“法不强人所难”,强调用人单位在行使用工管理权时,既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还应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困难职工的人文关怀。(据《工人日报》2月9日报道)
劳动者因家庭义务需要请事假,合情合理,用人单位不该以影响工作为由,不予批准,更不能以“不服从用工管理”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不仅涉嫌违法,也有违大众的道德观念。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
营造和谐温馨的工作氛围,需要劳资双方携手共进。劳动者要平衡好劳动义务和家庭义务、社会义务之间的关系;企业要加强对有困难职工的人文关怀,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双方携手共进,才能实现企业与员工和谐共赢,让劳动关系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