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个车查过一遍了呀!”
“我记得前面刚查过,又来了?”
……
(相关资料图)
2月9日14时50分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红光大桥南端桥下红光路开展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整治工作时,一辆号牌为桂CGG***的白色电动自行车引起了现场交警的好奇。
原来就在半个多小时前,现场民警刚查获了一辆号牌同样是桂CGG***的黑色电动自行车,车主说自己购车时是连车带牌一起买的。然而根据信息比对,这辆黑色电动车的车身颜色、车辆厂牌型号与车管部门的登记信息完全不符,其车牌经检验后被认定为是假牌,并被现场拆卸了下来。拿到处罚单,车主还一度表示要去找卖车的商家讨要说法。
由于刚处理完这辆假牌电动车,当另一辆同样号牌的白色电动车出现时,现场交警都有些懵:这辆车不是刚查过吗?又来一辆?担心出现多辆电动车套用同一号牌,现场警员仔细检查了这辆同号牌的白色电动车。
所幸这辆白色电动车的车型外观、车架号等信息均与登记信息相符,是号牌桂CGG***的“正主”。“没想到这么巧,多谢你们查到假的!”车主感谢交警之余还给真假牌拍了照,打算发朋友圈提醒家人朋友。
真假牌在同一执法点“相遇”,谁假谁尴尬?不,谁假谁被处罚!
自2022年柳州开展“两电”行动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一直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整治电动车非法改装、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严查制作、销售、使用假牌假证、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以盈利为目的的涉电动自行车的各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无合法手续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交警提醒广大群众,电动车违法使用假牌、套牌上路,依法车主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发现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可向当地交警部门举报!
大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应当前往正规的渠道购买,然后前往车管所指定的办理点办理车辆登记,拿到牌证后应仔细比对和查验,避免被查获时才后知后觉“被动”违法。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