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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温暖的港湾,良好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但是,当家庭离散,孩子的抚养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近日,昌平法院刑庭(未审庭)贺颖超法官团队来到当事人家中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恰逢春季开学在即,法官还为涉案未成年人送上礼物。
案情回顾
小江(化名)的父亲刘先生与母亲王女士于2018年离婚,离婚时约定小江由父亲抚养。此后小江一直随刘先生及爷爷奶奶生活,由奶奶李老太照顾日常生活起居。2022年4月,刘先生因病去世,爷爷奶奶以无力抚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小江由其母亲王女士抚养。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贺颖超了解到,小江与爷爷奶奶的感情深厚,且就读的小学在老人家附近。两位老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仅有刘先生一个子女,平时靠其打零工及村里发放的股份钱生活,经济负担很重。王女士系外地嫁入北京,与刘先生离婚后在京无固定居所,长期住在公司宿舍,收入不高。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法官考虑到,若机械适用法律规定判决小江由母亲王女士抚养,可能会切断小江与爷爷奶奶的情感依赖,王女士也可能因照顾孩子而失去工作,这并不是最优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