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银保监局开出“ 1 号罚单”,新年延续严监管态势

潇湘晨报


(资料图)

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基调下,近年来金融行业延续了严监管态势。

潇湘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成稿,2023年开年以来已有15个地区的银保监局开出"1号罚单",通过有效的监管处罚震慑,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严控风险。

记者梳理发现,浙江、江苏、青岛、山东、吉林、云南银保监局所开罚单的对象为保险机构,其余均为银行机构。保险机构相关"1号罚单",处罚事由主要涉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公司员工行为排查不到位,导致长期未发现重大案件风险""人为调减未决赔案估损"等。

1月9日,北京银保监最早开出"1号罚单"。处罚对象为浙商银行北京长虹桥支行,该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整改,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银行机构的"1号罚单"多指向贷款业务,特别是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例如,海口农村商业银行存在"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农户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情况,13项违法违规事实共被处罚685万元。在互联网贷款方面,宁波银行因"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不到位"受到处罚。

"贷款审查不尽职"也是"1号罚单"中提到的高频处罚事由。例如,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被处罚;福建银保监局则对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流动资金贷款审批不尽职"的直接负责人王宏志予以警告;"贷款审批不尽职"亦是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18项违法违规事实之一。

为何贷款业务一直是银行违法违规的"重灾区"?有专家分析,目前我国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为主,相较于各类经济主体对贷款资金的大规模需求,贷款资金供给有一定的稀缺性,资金流向结构容易受到人为因素干扰,借款人在获取资金后,可能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骗贷等现象,因此过程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行政处罚提升违规成本,是强化金融法治建设、维护市场健康稳定的重要抓手之一。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合计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620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561人次,罚没28.99亿元。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各类金融活动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更加"无所遁形"。银保监会2023年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健全金融法治。完善全流程全链条审慎监管。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潇湘晨报记者李鑫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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