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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开封日报
本报讯 近日,有这样一则案例:李先生行车时与来向车辆发生剐蹭,由于他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当处理事故时,是向一家保险公司报案,还是需要向两家保险公司都报案呢?李先生非常纠结。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走访了开封市保险行业协会。
据开封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说,在出现事故后,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在一家公司时如何报案,一般有3种情况。一是当车主承担全责时。若事故发生,交警责任认定李先生为全责,车主就需要先报交强险,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如果事故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还需要报商业险。二是当车主承担部分责任时。如果车主只需承担一部分责任且符合互碰自赔条件时,只要报自己的交强险公司即可。如果说李先生在事故中有部分责任,但是不满足“互碰自赔”情况,那么就先报交强险公司,再报商业险公司。三是当车主无责时。如事故中李先生无责,则无需报保险,由对方报保险即可。李先生只需留下对方车主与理赔员的联系方式,并且配合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员了解事故情况、拍照取证、收集事故资料、走理赔流程,等待赔付就可以了。
市保险行业协会建议,在为自己的车投保时,最好在同一家公司进行投保,这样一是节省时间,二是减少负担,三是保单管理比较简单。当出现事故后,车主可以第一时间向同一家公司报案即可轻松解决。
(李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