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女医生控诉前夫使用激素对自己“投毒”,检方提起公诉后,案件即将开庭。1月9日,南都记者从当事医生刘畅(化名)处获悉,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将在1月11日,对其前夫高某森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开庭。9日,费县人民法院向南都记者确认了该信息,表示将不公开审理。刘畅向南都记者表示,自己放弃民事诉讼赔偿,只希望前夫被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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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女方婚后发现家中藏大量激素药品
刘畅告诉南都记者,她和前夫高某森是一所医学专科学校的师兄妹,经过校园恋爱,2015年毕业同年,两人领证结婚,都在山东从医,其中高某森在费县梁邱中心卫生院工作。
异常在婚后一年出现。刘畅回忆称,2016年6月起,高某森在家给感冒的她连续注射“感冒药”,同年10月和11月,她发现手脚不时抽搐,视力模糊,腹部皮肤出现大量裂纹,体重不到20多天增加了10多斤,医生诊断为“库欣病”,分析其在短期内服用了大量激素类药物导致。
面对突然肿胀的身体,刘畅无奈接受治疗,期间高某森没安抚她,两人反而争吵不断。2017年9月底,刘畅的母亲在家中整理时,意外发现了高某森在家中藏有多支地塞米松,部分药物有使用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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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地塞米松为处方药,属于较强的皮质类激素药物,服用需要遵医嘱,过量会引起消化道溃疡、糖尿病、诱发或加重感染、骨质疏松等不良反应,还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刘畅想起高某森以治感冒为由,曾连续给自己注射液体,她随即报案,并向当地卫健局等多个部门反映情况。
2018年4月,费县卫健局出具答复意见书,经调查,确认高某森存在违规拿取药物行为,高某森承认部分药品是在卫生院备用药品中借用,大部分为其于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期间,从卫生院自行购买,包含81支地塞米松。高某森没有经过护士长同意,违规拿取药品,被予以停职7天反省,罚款500元。
2019年6月,高某森在费县公安局接受审讯时,承认对刘畅打了十多天的激素类药品。
开庭: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男方提起公诉
七天停职结束后,高某森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对于前妻控诉,2019年,高某森在网络发文回应称,使用地塞米松等药物是用于治疗刘畅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整个用药过程刘畅一直知晓。对此,刘畅强调这是对方的借口,至于对方作案的原因,她认为前夫因为原生家庭近亲结婚的创伤,导致性格扭曲。
刘畅告诉南都记者,过量激素摧毁了自己的身体,高某森也毁了自己的青春,最近几年她一直无法面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她向南都记者提供的2020年4月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门诊病历显示,其股骨头坏死,被诊断为抑郁症。
费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披露了刘畅身体变化与使用激素类药物存在关联。
警方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于2016年11月到医院检查发现的“血糖升高”与使用激素类药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刘畅外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与使用激素类药物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不会于2016年11月当月即出现满月脸、水牛背等典型临床表现,考虑使用激素类药物应该有一段时间了。该份鉴定意见还显示,刘畅检查发现的双侧无菌性股骨头坏死,不排除与既往使用激素类药物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因间隔时间较长,现有资料无法明确该股骨头无菌性坏死与2016年11月份使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存在因果关系。
2022年3月18日,费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同年4月28日,高某森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隔八个多月,刘畅告诉南都记者,1月6日,她接到费县法院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高某森提起公诉,案件将在1月11日9时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
为案件持续奔波六年后,刘畅表示,前夫高某森目前在看守所,自己决定放弃该案民事赔偿,希望法院对被告人依法从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