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江苏盐城男子左某用朋友手机给自己发红包200余次,悄悄转走朋友银行卡内4.4万余元,日前左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月5日上午,张某到盐城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报警,称银行卡内4万多元可能被朋友左某偷偷转走,左某不承认,现在躲起来了。办案民警10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张某,女,42岁,河南人,租住在阜城街道某居民小区。左某,男,27岁,阜宁县芦蒲镇人。两人于2017年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左某经常在张某处吃住。今年1月2日,张某到银行取款时发现卡上少了4.4万余元,调取银行卡流水发现,2022年4月13日至5月21日期间该卡一直被人转账,张某对左某产生怀疑,面对张某的质问,左某否认且关手机失联。
警方在审讯嫌疑人左某
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左某有重大嫌疑,并将其抓获。面对民警讯问,左某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后在证据面前才低下了头。经审查,左某于2022年4至5月期间,掌握了张某银行卡信息,当其与张某在一起时,就借用张某手机偷偷注册QQ号绑定了张某的银行卡。由于QQ大额转账需要人脸识别,每当左某没钱用时,就通过用张某手机给自己发红包的形式盗窃张某银行卡里的钱款。为了不让张某发现,左某每次行窃后都将验证码信息和银行卡消费记录删除。就这样,左某在39天内先后行窃200余次,在张某不知不觉中,将其银行卡内4.4万余元占为己有,所盗赃款均被左某用于还债和生活开销完。直至张某去银行取钱时才发觉。
据办案民警介绍,左某被抓后仍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认为朋友之间把钱还了就可了事,竟然请民警见证,给他3天时间保证将钱还给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