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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发布车辆被砸的视频
据红星新闻消息,“我就想问问大家遇到这个事是怎么解决,是自己走保险,还是把楼上全告了?”近日,江苏南通市某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事件,一把菜刀砸中小区正常停放的红色轿车。被砸车主在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显示,一辆红色车辆天窗被坠落的菜刀砸碎。被砸车主在评论区表示,由于小区未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未能第一时间确定坠物楼层,便在网上求助网友该如何维权。
12月23日,被砸车主施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已找到坠物住户。事件发生后,施女士将现场视频发至小区业主群,随后出现一名60岁左右的大妈上门索要菜刀,但车主并未立即反应过来。“我当时有点懵,以为她走错人家啦。”被砸车主在视频评论区表示。
意识到来人可能是坠物住户后,被砸车主随即将情况反映给警方,并给警方出示了家庭监控录像。室内监控视频显示,12月16日下午4时许,一位大妈敲门后向施女士表示自己住在6楼,过来拿掉下来的菜刀,施女士表示已经被警方拿走,这位大妈表示菜刀当时夹在窗户上,“自己掉下来的。”
被砸车主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出于对方并非故意使菜刀坠落,警方认为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希望双方协调解决,让坠物住户向被砸车主道歉并接受批评,经过警方调解,12月22日,坠物住户上门赔礼道歉。被砸车主称,目前被砸车辆的修车费用已由保险公司赔付一万三千元,但之后这辆车买保险的费用就会上调,对方表示将承担被砸车辆增加的保费。
红星新闻记者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菜刀坠落事件发生后,警方已介入调查。该小区目前的确未使用高空抛物摄像头等监控设施,但已有安装相关设备的计划,正在逐步落实。物业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前会定期在业主群宣传高空抛物带来的危害,此事发生后,会进一步强化对业主的防高空坠物宣传教育。记者就此事联系南通市如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电话暂未接通。
“高空坠物的责任人在主观上不具有故意,通常表现为过失性行为。”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蓓介绍,根据人身、财产的损害后果,责任人可能会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达到刑事犯罪条件的,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此外,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健认为,如果物业公司等建筑管理人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被砸车主最初疑惑的“未落实责任人情况下如何维权”问题,付建认为:“如果没有找到具体的侵权人,整栋单元楼上业主都有可能是加害人,因此车主可以起诉整个单元业主。”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