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忘拔钥匙,男子路过“借”走骑了一段,构成盗窃

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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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出门办事嫌走路太慢,偶遇一辆忘记拔钥匙的电动车,便“借”走骑了一段,后将车弃之路边。男子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记者今日从朝阳警方获悉,男子王某因构成盗窃已被朝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不久前,朝阳公安分局朝外大街派出所接市民报警,称丢失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报警人称,上午他将电动车停在路边,晚上出来就发现车不见了。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了电动车的去向,原来是一名男子当晚将车骑走。可是,此人骑了一会后又将车停到了路边,然后步行离开。

男子的举动令人费解。民警随即行动,查找到这名男子,确定其身份为王某。民警找准时机,在王某单位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王某承认是他骑走了电动车。他说,当天自己出门办事,路上着急,嫌走路太慢,恰在此时他留意到路边停了一辆电动车,车上的钥匙没有拔。王某犹豫了一会,便决定将车“借走”骑一下。

王某口口声声称自己是“借”车,还说原本打算还回去,但这并不能成为“顺手牵羊”的理由。民警表示,“不问自取视为偷”,电动车属于私人财产,不管车上有没有钥匙,未经车主允许,擅自将车骑走、占用,行为均有违法犯罪之嫌。目前,王某已被朝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车主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时,务必养成“离车必锁车”的良好习惯。未经车主许可随意骑用他人自行车、电动车属违法行为,切不可因为车主未上锁或未拔钥匙而起贪念,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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