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吴紫翼/文记者阮海峰/图记者杨灿/视频
12月19日上午9点,“渭南13岁女孩被拐卖35年后起诉人贩子”一案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当庭否认罪行,案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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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介绍,此次开庭为视频审理,她并没直面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一审开庭大约十分钟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当庭否认自己35年前拐卖过郭丽,甚至从未见过郭丽,“我当时特别生气,气得我都哭了。”
郭丽当庭被气哭
郭丽在庭审现场浏览了公安局抓获赵某某时的笔录,笔录上记载着赵某某承认当年拐卖的事实,但在庭审现场,赵某某却表示这一切都是公安机关逼供的,他从未去过陕西,更未去过菏泽市胡集乡。
“他不承认就拿出证据,但是他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他所说的这一切。”郭丽告诉大象新闻记者,此案在调查过程中,共同作案的杨某某(赵某某的妻子)已经承认了这一切。同时,胡集乡相关村民的口供也都指向赵某某。
35年的案子即将画上一个句号,郭丽表示接下来将会整理思路,先返回陕西老家,等待一审判决结果,若结果不满意,她会再次提起上诉,“无论人贩子承不承认,我都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案件回顾: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1987年正月,13岁的郭丽初一第二学期刚开学,早起7点多,距离学校还有一公里的位置,郭丽遇到了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妇向她问路。郭丽给他们领路后,问路夫妇为了表示感谢给了郭丽一瓶汽水,没喝几口,郭丽便昏迷。
郭丽重返被拐地
郭丽一觉醒来,她和问路的夫妇已经在去往山东的火车上了,他们告诉郭丽,去办点事,办完就把她送回来,“当时我也比较乖,就记得一路上迷迷糊糊倒了好几次车,天黑了才到山东。”
当天夜里,两人带郭丽入住了菏泽一家旅社,次日被送到了菏泽市胡集乡一个村庄的家中,看到门口贴着的“喜”字,郭丽才意识到自己被拐卖了,“这个时候已经完了,后来的日子他们天天都管着我,不让我出门。”
郭丽回忆,曾经为了逃跑,她喝过煤油、吞过铁钉,“我想让她们把我送到医院,只要出去我就能遇到好心人给我爸妈带个信。”但每次都会请来村中退休的老医生,把郭丽从“死神”手里拉回来。
郭丽与买家李某某曾经居住的位置,如房子已拆迁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