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做了《孤注一掷》中这件事,被判刑2年3个月!

扬子晚报


(资料图)

《孤注一掷》近期热映,影片中诈骗团伙下线利用大量银行卡提取现金的片段,是真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去年11月,胡某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受上线纠集,与联系人汇合,在联系人的协助下注册公司并办理对公账户及结算银行卡给上线使用。胡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7000余元,该银行卡资金流水合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经核实,其中人民币50余万元系俞某、阮某、毛某等15名被害人被骗资金,其中一名被害人轻生。

案发后,被告人胡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表示,“帮信”行为在整个电信诈骗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帮助骗子逃脱监管。“身处境外的诈骗团伙无法也不敢直接转移骗来的资金,必须通过大量从别处收来的实名认证银行卡,实现多次、多层级转账,快速将钱款‘洗白’。如果没有人为骗子提供资金流转的银行卡,被骗资金是很难流出的。”

法官提醒,要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套路”诱骗误入歧途。切莫贪小惠小利、被“高价收卡”冲昏头脑,实名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只能自己使用,不要因任何理由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