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可延期怎么办?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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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可延期延期怎么办?

第一步: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收验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第二步: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第三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施工许可证可延期延期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提交材料:

(一)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 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 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 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 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 法人委托书;

11、 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 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 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 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 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 法人委托书。

(三)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 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 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 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 法人委托书。

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有什么后果?

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的后果是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罚款为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