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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损坏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诱发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0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该法规有望从立法层面对上述现象加强管理。
近年来,我省治超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货物装载源头管控缺失,全路网全时段执法难等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条例是填补我省立法空白、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和强化法治保障的迫切现实需要,有利于总结经验做法,破解难点问题,实现治超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违法改装货车和违法装载货物,是超限超载的源头性问题,给治超路面执法带来巨大压力。《条例(草案)》将治超关口前移,对货车的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办理经营许可作出严格规定,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货车,明确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范围、义务和禁止性行为,并要求政府建立清单目录加强监管;同时,倡导服务与监管并重,规定政府加强货车停靠接卸场地建设、给予企业适当设备配置补贴、鼓励货车安装超限超载阻断设备等内容,从源头遏制货车超限超载,使治超工作由“被动防守”向“主动出击”转变。
路面执法是治超工作的核心,也是最后一道屏障。《条例(草案)》总结我省科技治超创新做法,明确规定货车超限超载检测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流动检测和技术监控等方式,以及技术监控的布局设置、设备配置标准、使用规范等内容;规定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的程序、驾驶人的禁止性行为,并明确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资料经依法审核后方可作为证据。(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