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左转不观察,撞倒电瓶车被判担全责

扬子晚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灵顺小区大门口,一辆小轿车在出小区大门左转时,撞倒直行经过路口的电瓶车。

接到报警后,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双方当事人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图为小轿车撞上电动车的现场

据电动车驾驶人李某介绍,自己是由西向东直行,在经过小区大门口时,一辆小轿车突然从小区大门驶出,左转驶入道路,自己赶忙向左变道避让。但由于距离过近,避让不及,还是被撞倒地。

对此,轿车驾驶员王某表示,自己当时从小区门口出来。因为凭经验,此时路上的车辆较少,王某便放松了警惕,在左拐时并没有观察左侧车辆行人情况,一时疏忽,导致了事故发生。

交警在勘察完现场后指出,轿车驾驶员王某在驶出小区左转弯时,未观察直行车辆,且拐弯后影响到直行车辆正常通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在经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双向来车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再选择转弯变道。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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