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被公司“炒了鱿鱼”,在拿到上一年度第一笔年终奖后,剩余部分就没了下文。他一气之下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补足年终奖,却遭到公司反对。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由年终奖引发的纠纷案件,最终支持了韩某的诉讼请求。
2020年,韩某入职苏州一家电气公司。2022年1月,公司发放上一年度第一笔年终奖,韩某领到15035元。两个月后,韩某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直到当年5月,他仍未领到剩余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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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涉无果,韩某将该公司诉至吴中法院,要求补足年终奖。案件审理过程中,电气公司抗辩称,年终奖系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体现了公司的自主管理权,其并未欠付韩某年终奖。
韩某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公司其他职工分两期收取年终奖的收款截图,并解释为保护其他员工,其对收款人姓名处进行了部分遮挡。从截图可以看出,该员工前后两期收取了相同金额的年终奖。电气公司则认为,上述微信截图存在遮挡,不能证明韩某所述的年终奖发放情况。承办法官要求电气公司提交年终奖发放情况流水,但该公司始终没有提交。
鉴于该公司拒不提供银行流水,劳动者提供的初步证据又有一定的可信度,承办法官为进一步查明事实,至银行查询公司流水。由于数据庞大,法官隔日再次前往银行才收到一沓厚厚的流水记录。但结合证据仔细分析,发现该流水明显存在遗漏,本案劳动者2022年1月已经收取的该账户发放的年终奖竟然未在该流水中体现。
承办法官逐条分析、仔细核对,发现流水中有部分款项可能存在概括体现的情况。为核实流水的真实性,法官拿着厚厚一沓流水再次前往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解释,之前的流水存在折叠体现的项目,为了查明该公司年终奖发放的真实情况,法官要求银行提供了未经折叠的全部流水数据。
于是,法官连夜组织审判团队加班加点、分工协作,在上万条数据中人工筛选,提取出与年终奖有关的几千条数据,再对有关联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对、逐条比对,最终发现2022年1月收取奖金的771名员工中,有704名员工于2022年5月再次收到了相同金额的奖金。据此,法院最终采信劳动者韩某的主张,依法判决电气公司支付韩某剩余年终奖15035元。电气公司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该案法官表示,年终奖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自身经营情况、职工工作表现等自主确定,劳动者对年终奖有无足额支付往往存在举证难的现实问题。本案中,法院通过比对用人单位几千条年终奖发放流水,让数据“说话”,认定用人单位欠付劳动者年终奖,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警醒用人单位年终奖的发放不可“任性”,同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