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要闻:靖江警方侦破的这一案件 入选全国“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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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17日讯 (通讯员 骥景轩 记者 王国柱) 为依法惩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三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靖江警方侦破的李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

现场查处

2021年5月12日,靖江市公安局接到市民周女士报警称,她花760元从网上购买了20瓶农药用于杀虫,可使用后没有效果,怀疑是假药。靖江警方高度重视这一民生案件,迅速立案。经初步侦查发现,这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分工明确,已经形成了一条粗具规模的地下灰色产业链条。

为快速侦破此案,不让该犯罪团伙肆意损害农民利益,靖江市公安局抽调2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在两个月内先后出差50余次,足迹遍布河南、山东、重庆、湖南、广西等10余省份,行程累计达6万公里,走访询问被害人、查清销售记录、调取银行流水,冻结资金20余万元,先后抓获了10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尚未出售的假农药上万瓶。

经警方查明,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间,该犯罪团伙头目河南周口人李某,虚构青岛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购置灌装机等设备,将购进的低浓度农药重新灌装冒充高浓度农药,并制作标签、说明书,生产30余种农药。

为销售上述农药,李某在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某小区内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室,招聘同乡郭某、冯某等人为销售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推广,销售金额共计500余万元。经检验,涉案农药所标成分不符合标明值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后,办案民警数十次与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反复沟通,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这一犯罪团伙悉数打尽。

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经过法院审理,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其余案犯也先后获不等刑罚。

“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震慑制售假劣农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守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靖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孙明海说。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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