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田排水沟起争执 “检格+调解”,三年的矛盾得到解决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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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能将这两户人家的矛盾纠纷化解,检察官实实在在是费了心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陶港村的村民纷纷竖起大拇指,检察官也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点赞”。不久前,海门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融网进格时获悉,陶港村有两户村民在三年前因承包田排水问题产生矛盾,至今未能解决。

检察官从村干部口中进一步了解到,两村民是邻居,两家的承包田也相邻,并且共用一条排水沟,排水沟一直通到不远处的小河中。三年前,因混凝土预制排水沟年久变形,排水不畅,两家都不愿主动疏通,矛盾便由此产生。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看似是排水问题,但实际还关系到农田的界址划分,村民对此都比较敏感,稍有不慎,矛盾就有可能进一步激化。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提出在保持原排水位置不变且不侵占两家农田的情况下,对排水沟进行部分改造,以实现顺利排水的意见,但两家谁也不肯先松口让步,检察官见此情况,多次上门对两家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且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便利。”检察官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双管齐下,“邻里矛盾宜解不宜结,问题拖着不解决干扰了家里正常的生产生活,两家都会受损,这样做真的不值当。”

通过长时间的背对背疏导和面对面劝和,最终两家都接受了检察官的建议。双方握手言和,这桩长达三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是在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网融治”工作的背景下,海门区检察院全力深化检察官融网进格,创新推出“检格+调解”、民行检察“进家门”活动的一个掠影。

主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和服务社会治理大局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课题,海门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帮助社区、村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切实的检察担当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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