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老公通过一款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位女性网友。在对方引诱下下载软件开启视频裸聊,谁知几分钟后,对方把他裸聊的视频和手机里的通讯录发了过来,威胁我们给他转钱。我老公害怕裸聊的事被其他人知道后颜面扫地,就往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上总共转了51万多,但是对方还是不停跟他要钱,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就来报案了。”2021年4月21日,被害人庄先生家属至公安机关报案,称庄先生因网上裸聊被他人敲诈勒索数十万元钱财。警方接到报案后,于当日进行立案侦查。
顺藤摸瓜,牵出“赚钱”路径
经侦查发现,在庄先生被敲诈的钱款中,有几笔转到了一个叫张某的人的银行卡上。公安机关顺藤摸瓜,调取了张某的银行账号信息、交易流水以及银行ATM机监控录像。经比对发现,案发时间段内在ATM机上取现金的男子正是银行卡卡主张某。因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在外省将其抓获。
(资料图片)
据张某到案后交代,一个月前好友彭某通过微信联系上他,称自己跟着初中同学李某“跑分”,只要拿着自己银行卡帮别人收钱再转账就能得到0.7%-0.8%的酬劳,张某心动了。
第二天一早,张某带着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跟彭某来到约定酒店和李某见面,在对方的要求下,张某加入了“申海”微信群。张某把自己名下9张银行卡卡号提供给群主申某,很快就有钱陆续到账,张某便按申某的指示,先迅速转移至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内,再按要求转至指定账户。通过这种形式,不到半个月时间,张某总共即获利2万元左右。
顺线追击,摧毁“跑分”团队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最终查出申某因疫情失业偷渡至缅甸后,伙同裸聊敲诈、诈骗犯罪团伙,通过网络从国内招募李某等10人加入“申海”微信群,专门从事“跑分”业务,即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敲诈勒索或诈骗款项并帮助转移资金。仅仅1个月的时间,申某、李某等人为境外裸聊敲诈勒索及诈骗犯罪团伙洗钱数额超146万元,他们也由此赚得盆满钵满,仅李某个人就非法获利近5万元。
经天宁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等9人提起公诉,以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犯罪对申某提起公诉。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六万三千元。李某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检察官在此提醒,在网上社交活动中,遇到陌生女子主动添加好友或邀约时,首先要提高警惕,洁身自爱,以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其次不要轻易相信并接受对方的“激情”邀请,不要轻易安装陌生人发来的APP链接。与此同时,在“跑分”洗钱行为中,无论是组织的、参与的还是帮忙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的高额收益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电话卡及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别因所谓“无本之利”成为网络违法犯罪集团替罪羊。
通讯员 朱静琳 朱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