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吃没几天就不疼了,赶紧也买啊!”近年来,一种治疗风湿的“神药”在全国各地老年人中传开了,因为利润可观,多家药房经营者以及村医瞄准“时机”,迅速订购该“神药”转而高价销售。这药到底有何神奇之处?经过办案部门的深挖细查,“神药”真相浮出水面。近日,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赵某、李某等十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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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商”的由来
三十出头的赵某是河南沈丘人,多年来一直从事玩具类电商生意,但因为行业竞争压力大,加上不善经营,赵某便开始给自己寻找起后路。2020年10月,赵某偶然间听说在淘宝网站销售的风湿药很挣钱,萌生转行之念,立即上网搜寻“湿寒筋骨丹”相关产品。没过多久,一家淘宝店铺客服回复赵某在他家拿货便宜,还能传授经营技巧。赵某心中窃喜,来到对方指定地点,并从一名男子手里高价买了两部手机,每部手机里都有已经申请专卖“湿寒筋骨丹”的淘宝店铺和用来联系进货的微信,对方还把如何回复客户咨询的统一话术传授给了赵某。一切就绪,赵某摇身一变,成为药商。
“湿寒筋骨丹进价3元一盒,乌蛇丸进价4元一盒,我以翻番价格销售,再采取买五送二等促销方式。”赵某熟悉经营模式后,很快将淘宝店铺扩充到了十余家,通过向全国各地销售“湿寒筋骨丹双蛇全蝎丸”、“新版痛风特效药”、“神奇筋骨康”等产品谋取暴利。经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等部门检测,涉案上述物品均是假药,内含非法添加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双氯芬酸钠。
经查明,上述淘宝店铺销售相关假药交易量达7000余笔,非法获利60余万元。另经核算,在赵某家中、仓库等地扣押的涉案假药价值3万余元。
9名药师和村医的“盲从”
“我一个亲戚跟我说在淘宝上买这个药吃了有效果,想到我们这里风湿骨病患者这么多,进些这个药肯定好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经营药房多年的被告人李某说道,“我自己有药师资格证,知道正规进药途径是什么,但这个药没有任何手续给我,而且药盒上也没有国药准字和保健品标识认证,所以肯定是假药。”因为这“商机”利润很客观,李某从2021年3月开始就在赵某的淘宝店铺大批量购进上述涉案假药,并以20元一盒的价格推荐前来买药的老年人。
“药房卖的药很有效果,我推荐很多老年朋友来购买。”正是张阿姨这些被害人的介绍,至案发,李某购进的578盒假药已全部卖完。“村里的老人来找我说这个药有效,我就开始试着卖了。”作为江苏南通当地的乡村保健医生张某并没有想过卖假药的后果,从2020年6月开始以每盒15元的价格已卖出340盒。类似情景陆续出现在该案其他几名被告人身上,因为药师或村医职业的特殊性,也促使“湿寒筋骨丹”成为江苏、广西、湖北等地老年人口中难得的好产品,回头客络绎不绝。
斩断伸向老人的“黑手”
天网恢恢,被告人赵某等10人涉嫌销售假药案,由启东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20日在协查工作中发现,并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侦查,赵某等人也陆续被抓获归案。
启东市检察院随即派员提前介入,因被告人赵某拒不供述,假药又通过快递邮寄,而相关物流公司存在系统瘫痪或公司兼并等原因,快递数据并未保存完整。如何定罪?销售金额多少?面对被害人众多、查证犯罪数额难的问题,检察官左右权衡,向公安机关提供侦查思路,建议从赵某经营的淘宝店铺交易数额、关联银行卡交易等着手。
2022年12月9日,该案移送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可新的棘手难题又来了,通过审查,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涉案淘宝店铺调取的销售金额经统计达60余万元,但与快递数据相印证的不足10万元,加上未销售的3万余元,总涉销售金额不足20万元,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但如果按淘宝数据认定销售金额达60余万元,则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如何认定销售金额?检察官随即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一致认为淘宝数据为客观证据,且得到部分快递数据印证,最终以淘宝销售数据认定。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同步会进行案件审查后认为,赵某等人销售假药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赵某等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同时可适用惩罚性赔偿。鉴于当地存在医疗行业工作人员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该院还向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敦促其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全面护卫老年人健康。
“保护老年人权益必须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玮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将加强立案监督、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用好数字检察,并整合外部力量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涉及老年人保健品、理疗器械等领域的专项检查行动,同时加强对养老领域从业人员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其依法依规经营。
通讯员 袁熊熊 秦晓微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