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公示!福建3个先进集体和8位先进个人拟获表彰↓↓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经基层推荐和基层公示、初审和省(部)级公示、复审等程序,确定了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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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7445、010—66097153
传 真:010—66096681
电子邮箱:zonghc@moe.edu.cn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福建部分
泉州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莆田市朗诵协会
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福建部分
郑文灿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五级职员
念 琪 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兆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宁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邱煜焜 闽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陈朝霞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普通话测试站副站长
许海明 南平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科长
郑晓春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
方 婧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团委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