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我酒后没驾车也成醉驾?警察:你并不冤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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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没驾车也违法?警方告诉你,有这种可能性。记者1月30日从扬州市江都区警方了解到一起鲜活案例,警示性很强。

嫌疑人方某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真武中队近日在辖区开展打击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黑色丰田轿车沿X205县道行驶到真武镇杨庄高速高架桥路段,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上前查看得知,车上坐着两名青年男子徐某和方某,车辆驾驶人徐某浑身酒气,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酒精含量为9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立即将其带往医院进一步抽血检测,经鉴定,徐某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3.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涉案车辆所有人为方某。当晚,徐某与方某等朋友在饭店吃饭,喝了不少酒。饭局结束后,徐某见方某喝得有点多,感觉自己酒量好,且喝得比较少,便提出自己来开车。直至行驶过程中案发,徐某涉嫌醉酒驾驶。

案件办理中,让车主方某想不到的是,他和徐某一样,也被警方列为醉驾嫌疑人。方某很郁闷:自己喝酒是实,但并没有驾驶车辆,怎么也被警方查处了呢?办案民警正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所有人和借车人构成危险驾驶共犯。办案民警表示,方某在明知徐某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车辆给徐某驾驶,属于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江都交警提醒,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参加饭局前,应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打车前往。开车参加饭局,可以在喝酒前先将车钥匙交由没喝酒的人保管,避免自己酒后驾车;或者在喝酒以后将车辆交给其他未饮酒的人驾驶。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可通过叫代驾、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返回住处。一旦司机有酒后驾车行为,不管是车主还是一起喝酒的其他朋友,都应当及时制止。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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