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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二手车销售公司开业放鞭炮庆祝后,产生的垃圾堆放在店铺门外未清理检查,环卫工人在打扫时被复燃的鞭炮炸伤耳朵,造成左耳爆震性耳聋。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因燃放鞭炮引发的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涉事店铺老板赔偿该环卫工人各项损失共1万余元。
2021年1月25日,正值正月,辽宁省丹东市一家二手车销售公司开业。为庆祝,该公司在店铺外的路面上燃放了鞭炮。
放完鞭炮后,环卫工人蔡某某前往打扫,在她进行清扫时,突然被一个复燃爆炸的鞭炮炸伤了耳朵。
被炸伤后,蔡某某感觉自己听不见别人说话了。随后,蔡某某前往丹东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被炸伤的左耳为爆震性耳聋。
事发后,蔡某某将该二手车销售公司老板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对于燃放后的鞭炮残骸没有清理检查,致使鞭炮残骸复燃爆炸,造成原告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蔡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各项损失合计10237元。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